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勘誤

勘誤

本報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發表之號外中有一則勘誤如下:

經向數位去屆中大學生會及書院學生會會長查詢,本報指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繞過正常程序,在並未通知黃永志同學(現中大學生會會長,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必然委員)成立裁決小組。惟經查核後,確認是次紀律程序雖有失誤,但裁決小組之成立並不須通知所有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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