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是不是我太保守

是不是我太保守

花了好些時間由頭至尾讀過一次明報網站上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原文。[連結]

再花了好些時間研讀 》(第 390 章) 第10條:

(1) 審裁處在裁定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或裁定公開展示的事物是否不雅時,或在評定物品類別時,須考慮以下各項
(a)
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
(b)
物品或事物整體上產生的顯著效果;
....
(d)
如屬公開展示的事物,該事物正在或將會在何處公開展示,以及相當可能觀看該事物的是那些人,或是那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及
(e)
該物品或事物是否具有真正目的,或其內容是否只是掩飾,以使其任何部分成為可予接受者。


大家不妨一讀,看看這個情色版內容所產生的「顯著效果」是否違反「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的道德禮教標準,令他們不能接受?

這個情色版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有點露骨。而當中的文字提及的字眼,很可能會令一些人感到不安。例如那份問「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你最想同咩動物做愛?」、「你有冇裝過佢哋沖涼、換衫、自慰、做愛?」、「在街上甚麼人
(或動物/東西)最能挑起你的慾望?」。問卷,即是問你會不會,而不是叫你去做。問也算是「鼓吹」亂倫、人獸交?

至於表達手法,無疑他們的文字用得大膽,大膽得可能令人覺得他們在「玩嘢」。不過,稍為留意性別研究的人也會看得出他們的玩嘢文字,其實有背後的議程--示範公開談性,或者是引起如何談性的討論。

當然,公開談性,先決條件是覺得性本身不是污穢、罪惡的。可是對一些人來說,公開談性已經不能接受。

再進一步,如果談的性話題是較為小眾的,讀者未必有包容的心情,也會引起不安。例如,當中一個信箱環節,談到享受SM(性虐待)的可能性,對一些人而言,是不能接受的。

不過,作為一份開公數的學生報,當學生會會員認為他們走的得太前,的確有權要求他們作出修正。這是開公數的尷尬之處。

至於中大校方的裁決[連結],反映了校方的價值觀。裁決只是個開始,往後中大人對這個裁決的質疑、討論、角力,才是真正的戲碼。這未嘗不是一次很好的全民反思--「什麼是不雅?」

最後,我表明立場--如果這叫不雅,那麼香港真的很保守。是不是我太開放?

不過,香港最好賣的報紙和雜誌,用的照片、標題、內文,不雅程度比中大情色版有過之而無不及。分別是前者少字多圖,後者多字少圖;前者指名道姓,後者大都是擺明虛構的;前者把性慾望投射在特定藝人身上,後者講述成人私生活的歡愉。

香港人對走光、長鏡頭家居偷拍、挖垃圾桶內的安全套、露骨描述藝人又好像很受落似的。對於談性,又變了獵巫的村民。

是不是我太保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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